诗乐教育与童蒙教育庄
摘 要:诗乐是诗与乐的统一体,孕育于我国古代的礼乐制度,是我国古代德育、美育理念与方法的具体体现。在我国,诗学是中国文学最优秀的代表,诗乐也始终是中国古代教育中美育的代表和象征,诗乐的教育理论更是源远流长,广泛使用于儿童启蒙教育之中。本文围绕诗乐教育与童蒙教育展开讨论,试从宋明理学对童蒙教育的影响、近代童蒙教育中由课堂诵读古诗到学堂乐歌的转变、谷建芬创作的《新学堂歌》这三个方面对诗乐教育中的童蒙教育进行分析。
关键词:音乐教育;诗乐教育
一、宋明理学影响下的童蒙教育
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将诗乐教育看作德育的一部分,并汲取宋理学家程颢的成果,编撰了各种道德用书。朱熹于《论语集注·泰伯》之中多次展现出了他对诗教的理念,如文中提及朱熹将“兴观群怨”中的“兴”解释为“起也”,并认为“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1]可见朱熹认同“诗教”对兴起“好善恶恶之心”和陶冶情操是有重要作用的。朱熹赞赏“礼乐用于朝廷而下达于闾巷,学者讽诵其言以求其志”[2]的乐教行为,承认音乐在其中的必要性,也强调诗乐的教育意义在“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行有是非”[3],重视其对伦理的作用。
朱熹对诗乐的重视自然而然影响了此时期诗乐教育的实践,其中自然也包括儿童启蒙教育,即童蒙教育。
(一)“湖学”时期的弦诵歌诗之教
根据史料记载推测,宋代朝廷对诗乐教育远不及太常、教坊那般重视,即便是喜爱艺术的宋徽宗,在官学中设置艺术教育时,也仅设置了“书学”和“画学”,并未设置音乐相关教育,从而导致古乐渐渐失传,音乐在教育之中的地位有所下降,音乐教育越发看重技艺教育而非文化教育。但此时,仍有宋代教育家试图在官学体系中重新建立乐教,因而渐渐出现用弦诵来取代原本的唱诗这一趋势。
北宋教育家胡瑗便进行过相关的尝试。胡瑗在苏州、湖州办学时实行具有美育意义的诗乐教育,他选取了“《二南》《小雅》数十篇,寓之埙籥”[4],让学生“朝夕咏歌”“每公私试罢”[5],诸生和雅乐歌唱诗歌到夜里才散。从明万历年间《湖州府志》记载“湖学”时所引邓文原的话“由是东南诸郡知有仁义礼乐之教,其后郡县皆立学,太学亦取以为法,故湖学之盛,最于他郡”[6]即可证明,此种教学方式不仅影响了其他郡县,甚至直接影响了太学。胡瑗的诗乐教育是完全与育人教育融为一体的,虽然其中究竟与古代诗乐有多少联系犹未可知,但从记载来看,胡瑗的音乐教育并不偏向于技艺的锻炼和使用,也不在于古声是否可用,而是强调学生的参与程度,希望学生可以在歌诗之中获得乐教的洗礼,寓教于乐。
此种弦诵歌诗之教也影响了宋明时期的童蒙教育,这一点在文献之中也有体现,如《训蒙八规》的八大类规定便包含了学礼、学诵、学坐、学言、学书、学揖、学行、学立,学诵赫然在列。在此背景下,童蒙教育中也出现了诗歌与礼教的又一次相融。南宋时期的理学家们虽然也畅想过诗乐对儿童德育的意义,但真正将歌诗付诸实践的还是王阳明。他在其教育理念中曾多次强调习礼与歌诗,并撰写了《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和《训蒙教约》,在文中对歌诗之教有较为详尽的论述。他将学生分为四班,每日轮一班学生歌诗,其余的就在席间听,每五日汇总四个班的交给督学、十五天一汇总于书院,这为后世吕坤、桂萼等人的社学教育主张提供了许多实践的样本。此外,其弟子们也继承了王阳明的教育理念,将歌诗大力普及。如王阳明的弟子邹守益曾经在广德地区推行歌诗之教,并编撰《训蒙诗要》,另外一位弟子薛侃则将社学内的歌诗用于乡村教化之中,让儿童演唱歌诗去感染乡亲们以达到更大范围的道德教化。
此时的歌诗基本出现在社学之中,社学直接在教规内容之中强调歌诗和习礼的重要性,明末清初的唐彪更是在其《父师善诱法》之中专辟一节提及“童子宜歌诗习礼”,其内容引用了王阳明的《训蒙大意》。唐彪几乎完全引用了此内容,足可见他是认可这种诗乐教育模式的。虽然王阳明主张的歌咏内容并未被完全记载下来,但还是可以从各种文献之中寻找出来,歌诗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三大类:其一为《诗经》中与人伦相关的诗词;其二则是各类律诗之中比较具有感召力、音律和谐、内容正派的诗;其三则是理学家创作的与“性理”相关的诗词。
一些教育家认为,在儿童读书疲倦的时候可以教儿童弹琴、习射、投壶、学算、歌诗等,以调节儿童的身心状态,让儿童能够更好地集中精力。
(二)合辙押韵、简单易记的儿童教材
除了歌诗以外,理学产生之后的童蒙教育也有一些与诗乐存在异曲同工之妙的内容。此时的大学教育课程出现了“六经”配“四书”,小学教育也相应重塑了课程体系。为了方便儿童启蒙,教育家们根据儿童的学习特点,编写出韵语、诗歌、口诀等,如《蒙养礼》《小学诗礼》,甚至还制作出了相对俚语化的《小儿语》,还重新用义理阐释“四书”编写出了《训蒙绝句》。同时,理学家选择了方便儿童诵读记忆的《三字经》《叙古千文》作为童蒙读物,这类读物同样也有诗乐的特点,简明扼要、朗朗上口、结构整齐、十分押韵,非常方便儿童背诵。
总之,明代童蒙教育深受理学影响,推崇歌诗,并为推崇理学重新编撰了韵语、诗歌、口诀方便儿童背诵,由启蒙开始,将理学精髓传授给儿童,让儿童在耳濡目染中学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但从整体上看,此时期的乐教相对来说还是以个别行为为主,集中于社学并非普遍,同时,歌诗也主要作为闲暇时安排的休闲活动,并不占据主要的课程时间,不能改变乐教被排挤在官学体系之外的事实。且从徐九皋在《社学教规申督学文》中主张教授歌诗之时应当选择与伦理相关的这类记载中也可得知,此时的诗乐依旧是以道德教化为主要目的。
二、由课堂诵读到学堂乐歌
(一)由诵读代歌唱
在清末时,中国传统教育模式受到了外来模式的强烈冲击,然而,诗乐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并没有在此时被完全取代,仍然被多位教育家所重视。1903年,中国近代首个具有“课程标准”性质的教育法令文件《奏定学堂章程》中虽然没有提出要开设音乐课,但已经将古代诗歌列入了课程学习内容之中。1904年,张百熙等人编撰的《学务纲要》则提到了古今的诗词歌赋可以涵养性情、抒发抱负,各个学堂可以让学生诵读“有益德性风化”[7]的古诗来暂代外国学堂的歌唱课;同年发表的《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中小学堂读古诗歌法”进一步提出:外国中小学都有唱歌音乐这门课来学习本国传统音乐,但中国雅乐式微久矣,无法仿照,所以用诵读有益风化的古诗词来替代。初等小学堂要选用句子不长、“理正词婉”、可以发人深省的诗歌,如五言绝句,可以让学生在闲暇时诵读修身养性,但这时还不可以诵读律诗。高等小学堂、中学堂则五言、七言皆可,中小学所读的诗歌要根据学生年级选取《古诗源》《古谣谚》等,选择雅正铿锵的诗歌或词义兼美可以跟着音乐演唱也可直接诵读的诗歌。同样于本年发表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也提出了一些建議,即应当在幼儿五六岁渐渐有喜爱唱歌之心时,学习浅显简单的小诗,例如古代的短歌谣、五言绝句,这样才能让幼儿“耳目喉舌运用舒畅,以助其发育,且使心情和悦为德性涵养之质”[8]。时至1905年,《湖南蒙养院教课说略》已经开始强调音乐课和体育课一样重要。1909年的《学部奏变通中学堂课程分为文科实科折》则明确提出建议,在一星期内酌情增加一两个小时进行教学,即保证了音乐课在一星期所有课程之中的时间占比。可见当时的教育家虽然大力提倡学习西方的体系,却依旧极力保留了我国诗乐在中小学课堂中的占比。同时,当时的教育家对诗乐教育仍有明确的规划,认同诗乐教育的教育价值。
教育家盛朗西在《从乐歌科说到音乐科》一文中对这一发展过程有一个相对清晰的总结。古代学制中儿童进入学校,多半阅读意义深奥的经书,为了桎梏身心来吟诵学习,与古人“弦歌学道之意”相去甚远,兴办新式学堂后才参考王阳明《训蒙教约》和吕坤《社学要略》每日轮班歌诗,修习时歌诗一章,这正是化繁为简。
(二)为救亡图存唱响的学堂乐歌
20世纪初期,为了让儿童更好地学习音乐并传播救亡图存的思想,多名音乐家参与了学堂乐歌的创作。学堂乐歌曲调多来自美国、欧洲、日本,由中国作曲家们重新填词,也有《缠足苦》《采茶歌》之类由我国传统民歌曲调改编的歌曲。歌词中包含着国人救亡图存的愿望,因此,在乐歌歌词之中富国强兵、抵御外侮的题材居首要地位。又因为学堂乐歌是随着新式学堂的建立而兴起、为了新式学堂开设的音乐课而创作出来的歌曲,所以也有《读书》《勉学》这类包含劝学之意、教授学子读书方法的作品。
学堂乐歌为了更便于儿童的启蒙做出了极大的努力。陈懋治在其为沈心工编著的《学校唱歌二集》作的序中便提及“学校歌词的创作难点不在于‘协雅而在于‘协俗”,他认为古时乐工们日日表演《琵琶记》《桃花扇》之类的作品,但基本只强调技艺练习,真正能理解其意思、感受其中感情的很少。因此,学堂乐歌的歌曲应当由浅入深,歌词也应该在保证口语化的同时保证“神味隽永”。朱稣典在《小学音乐教学概论》中也提及作为音乐教材的歌曲,歌词要有着儿童文学的风格,包含艺术意味,能够发扬民族精神,在儿童人格的塑造中给予善的影响,不能只有训话,也不能过于功利。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教育家的努力,才出现了《送别》《春游》之类膾炙人口的乐歌作品,时至今日依旧广为传唱。
此时教育家们非常重视音乐对儿童的德育作用。1917年《云南教育杂志》刊登的《乐歌之价值》中就已经提道:唱歌可以帮助学生在丰富感情能力的同时“启发智能、训练道德”。沈心工的《学校唱歌二集》之中,注意修身的乐歌创作就有十之八九。当时学堂乐歌多以欧美日流行曲调填词创作,所以也有许多人质疑学堂乐歌是否真的能起到教育儿童的作用。刘质平在《关于唱歌教材上的缺点》一文中就提出,希望能拿我国国乐的旋律按照世界音乐的作曲法做成本国特殊的乐曲,而不是一味改编日本俗乐。曾志忞则在《音乐教育论》中认为,为了“过渡”暂时借用外国曲调再以传统诗歌来作为歌词其实并不合适,每首诗歌都有其自己的体式和形态,是不能随意删改的,当时国内有很多乐曲犯了这个毛病,是需要警醒的。
以上观点是时人对学堂乐歌质疑之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由此也可看出,当时的乐歌创作其实也存在着一些疏漏和局限。但无论如何,学堂乐歌对我国近代音乐教育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它继承了我国传统的诗乐教育观念,可以说,学堂乐歌向大众重新展现出了诗乐教育的社会功能,引起社会各界对音乐教育的重视,比起单纯诵读古诗,学堂乐歌不仅强调了诗乐的德育作用,也承担了将欧洲音乐基本理论知识传递给国人的时代使命。其实践成果更是为中小学普通音乐教育奠定了最初的基石,为后续的儿童音乐创作做了范本和表率。
三、谷建芬《新学堂歌》
古诗词音乐教育之所以会被众多教育家重视,并从西周时期沿用至今,与古诗词音乐本身的特点分割不开。因此,当代也有许多作曲家针对诗乐进行创作,并以古代诗词为主题创作出了丰富多样的艺术歌曲。其中,谷建芬老师创作的《谷建芬·新学堂歌》(以下简称《新学堂歌》)就十分值得音乐教育研究者关注。
中国当代著名音乐家、作曲家谷建芬老师不仅在歌唱领域创作出了《滚滚长江东逝水》《今天是你的生日》等多首经典作品,她还特别关注儿童、幼儿歌曲创作。从2005年开始,谷建芬老师潜心创作,为中华优秀古诗词谱曲,创作出50首儿童歌曲,即《新学堂歌》。《新学堂歌》前期已出版的50首作品以汉乐府诗、唐诗、宋词、元曲和《三字经》《百家姓》等经典文学著作为歌词,还原了古代吟诵并在中小学广为传唱,深受广大中小学生喜爱。其不仅让孩子体验到古诗词的原貌,还作为一种“可以唱的中华文化”让学生通过音乐深刻体会到中华文化的魅力,这与我国古代的诗乐教育也是一脉相承的关系。
央视节目《经典咏流传》给予了《新学堂歌》极高的评价:“这是经典的再造。”北京市教委甚至在全北京1630所中小学每个班配一本《新学堂歌》全集。《新学堂歌》拥有相当丰富的教育价值,它是增强文化理解的好手段,是音乐启蒙的优秀教材,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对优秀儿童歌曲的需求。《新学堂歌》继承了诗乐教育的丰富文化底蕴,其内容包含了丰富的审美意象和情感价值。既有“处处闻啼鸟”的乐景,又有“枯藤老树昏鸦”的哀情;既有“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爱国情怀,又有“但使龙城飞将在”的壮志豪情,这种优秀的诗歌作品在引导审美感知上有着相当大的作用。以《新学堂歌》为代表的古诗词声乐作品,能够更有效地增强国学独有的文化认同感,发挥其思想教育优势。
四、结 语
由诗乐进行童蒙教育在我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并有多位教育家深耕其中,得到了十分丰厚的教学成果。我国古诗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丰厚滋养,教育者们应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富的养料,通过以古诗词为歌词、旧词套新曲的方式,达成古为今用、在扬弃中传承,这是对经典文化传承并创新转化以及以现代审美思维再度解构传统文化的体现,也是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辩证统一最好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四)[M].北京:中华书局,1983:103.
[2]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二百四十五册(卷五五一)[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385.
[3] 朱熹.诗集传[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1.
[4] 脱脱,阿鲁图.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5:3339.
[5] 同[4]:3659.
[6] 邓文原.邓文原集·文集补遗[M].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9:230.
[7] 张百熙.张百熙集[M].长沙:岳麓书社,2008:45.
[8] 同[7]:138.